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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刊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

作者:admin  时间:2019-10-14 15:59  浏览:

 

  书刊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

    损失图书属于特殊馆藏或套书,在购买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,按下列规定赔偿:
    1、损失一般图书、期刊按原价的2倍赔偿。有收藏价值的珍贵图书期刊按原价的10倍赔偿。
    2、损失多卷集整部图书中的1册,而不能单册零购,按整部图书价格的平均单册价的10倍赔偿。
    3、圈点、涂划、污损书刊者,一般图书每页罚款1元,图表类每页罚款2元。凡故意拆散、剪裁、撕页者,按原书刊价格的10倍赔偿。
    4、凡偷窃行为者,按所窃书刊原价的10倍处罚。
    5、对损坏或偷窃书刊情节严重者,除按以上条款处罚外,还酌情给予通报批评、停止借阅书刊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。